南京医科大学地方(学院)校友会成立工作细则(试行)
为建立健全我校地方(学院)校友会组织,指导各地、各学院校友顺利开展校友会成立工作,根据《南京医科大学校友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地方(学院)校友会建制和机构人员组成
1.校友会建制
各地方校友会按属地关系逐步建立,一般以省、直辖市或地级市为单位分别建立校友会。学院校友会按学院建制分别建立校友会。
2.校友会名称
南京医科大学xx(地名或学院名称)校友会。
3.机构人员组成
各级校友会理事会可由名誉会长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理事等成员组成,具体人数视当地或学院校友分布实际情况而定。常务理事会由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等组成。
理事会候选人员以筹备组为基础,结合各方收集到的部分知名校友名单商讨确定;理事会成员的组成以便于开展活动为原则,尽量做到兼顾不同行业系统和不同年龄层次。
二、地方(学院)校友会筹备工作组主要任务
1.收集整理校友名单;
2.提出校友会理事会成员的建议名单;
3.初步确定召开校友会成立大会的时间;
4.将理事会组成候选人员名单、会议时间、地点等事项反馈校友总会;
5.组织召开地方(学院)校友会成立大会。
6.相关材料存档并报送学校校友会
三、其他
1.地方(学院)校友会可参照《南京医科大学校友会章程》(校友总会网站下载)开展活动,有条件的校友会亦可制定自己的活动章程,报校友总会备案。
2.南京医科大学校友会秘书处的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张健
电话/传真:025-86862181
QQ群号:333576205
电子信箱:fazhanban@njmu.edu.cn
附件:1、南京医科大学各地(学院)校友会成立流程
2、南京医科大学地方(学院)校友会成立大会参考议程
南京医科大学校友会
2013年10月
附件1:
南京医科大学各地(学院)校友会成立流程
一、在当地(学院)校友中推选出一位或者若干位热心校友工作、具有一定威望的校友担任召集人。
二、通过报纸、广播或者网络等媒体寻找当地(学院)的南医校友。
三、召开地方(学院)校友会筹备委员会,拟定地方(学院)校友会章程(或参照执行《南京医科大学校友会章程》),推选地方(学院)校友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理事等组织机构名单人选。
四、向南京医科大学校友会发送成立地方(学院)校友会的请示及成立大会主要议程。
五、南京医科大学校友会与地方(学院)校友会协调成立大会召开时间,陪同学校主要领导或者分管校领导出席成立大会。
附件2:
南京医科大学地方(学院)校友会成立大会参考议程
一、会议时间
二、会议地点
三、会议主持人:(筹备组负责人)
四、会议内容
l、介绍与会的领导、嘉宾和代表
2、校友总会负责人宣读成立批复
3、筹备组作筹备工作报告
4、筹备组介绍校友会章程
5、介绍理事会候选人名单
6、与会代表就理事会候选人(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理事等)、拟定的地方(学院)校友会章程进行表决(有异议请举手说明,无异议请鼓掌通过)
7、当选会长讲话
8、校友代表讲话
9、宣读贺信
10、地方(学院)校友会领导讲话
11、校领导讲话
12、合影留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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